备注:疗效评价采用2014版Lugano会议修订的标准,分为影像学缓解(CT/MRI 评效)和代谢缓解(PET/CT评效)。以下将PET/CT评效与CT评效分开说明,分别按照完全缓解(CR)、部分缓解(PR)、疾病稳定(SD)、疾病进展(PD)四个疗效等级逐一列出。
第一部分:PET/CT评效(代谢缓解)
一、完全缓解(CR)
淋巴结及结外受累部位:5PS评分为1分、2分、3分,伴或不伴有残余病灶。注:咽淋巴环、结外高代谢摄取器官如脾脏或G-CSF刺激后的骨髓,代谢可能高于纵隔/肝血池,此时评判CR应与本底水平相比。
不可测病灶:不适用。
器官增大:不适用。
新发病灶:无。
骨髓:无骨髓FDG敏感疾病证据。
二、部分缓解(PR)
淋巴结及结外受累部位:5PS评分为4~5分,伴摄取较基线减低,残余病灶可为任意大小。其中,中期评估时上述情况提示治疗有效;终末期评估时上述情况提示疾病尚有残留。
不可测病灶:不适用。
器官增大:不适用。
新发病灶:无。
骨髓:残余摄取高于正常骨髓组织但较基线减低;如果骨髓持续存在结节性局部异常改变,需通过MRI或活检或中期评估来进一步诊断。
三、疾病稳定(SD)
靶病灶(淋巴结/结节性肿块、结外病灶):无代谢反应,即中期/终末期评效5PS评分为4~5分,代谢较基线相比无明显改变。
不可测病灶:不适用。
器官增大:不适用。
新发病灶:无。
骨髓:同基线。
四、疾病进展(PD)
单独的靶病灶(淋巴结/结节性肿块、结外病灶):5PS评分为4~5分伴摄取较基线增加,至少1个病灶进展即可诊断。若在中期或终末期评效时出现新发淋巴结/结外病灶,需同时符合下述要求:摄取增高;Ldi>1.5cm。
不可测病灶:无相应说明。
新发病灶:出现淋巴瘤相关新发高代谢灶(排除感染、炎症等),若未明确性质需行活检或中期评估。
骨髓:新出现或复发的高代谢摄取。
第二部分:CT评效(影像学缓解)
一、完全缓解(CR)
淋巴结及结外受累部位:靶病灶(淋巴结)长径(Ldi)≤1.5cm;无结外病灶。
不可测病灶:消失。
器官增大:退至正常。
新发病灶:无。
骨髓:形态学正常,若不确定须行免疫组化(IHC)检查且结果为阴性。
二、部分缓解(PR)
淋巴结及结外受累部位:最多6个靶病灶的PPD(Ldi×垂直于Ldi的短径)总和,即SPD,缩小≥50%。
不可测病灶:当病灶小至无法测量(如5mm×5mm),当病灶消失则判为消失/正常,残余病灶/病灶未增大。
器官增大:脾脏长径缩小超过原长径增大值的50%;常默认脾脏正常大小为13cm,若原为15cm,判定PR需长径<14cm。
新发病灶:无。
骨髓:不适用。
三、疾病稳定(SD)
靶病灶(淋巴结/结节性肿块、结外病灶):最多6个靶病灶SPD缩小<50%,且无PD证据。
不可测病灶:未达PD。
器官增大:未达PD。
新发病灶:无。
骨髓:不适用。
四、疾病进展(PD)
单独的靶病灶(淋巴结/结节性肿块、结外病灶):需同时符合下述要求:PPD增加≥50%(较最小状态);Ldi或Sdi较最小状态增加0.5cm(≤2cm病灶)或1.0cm(>2cm病灶);脾脏长径增长>原长径增大值的50%,常默认脾脏正常大小为13cm,若原为15cm,判定PD需长径>16cm;若基线无脾大,长径需在基线基础上至少增加2cm;出现新发或复发的脾大。
不可测病灶:新发病灶或原有非可测病灶明确进展;原已缓解病灶再次增大。
新发病灶:新发淋巴结任意径线>1.5cm;新发结外病灶任意径线>1.0cm,若直径<1.0cm须明确该病灶是否与淋巴瘤相关;明确与淋巴瘤相关的任意大小的病灶。
骨髓:新发或复发的骨髓受累。
第三部分:Deauville的PET评效5分法
Deauville评分标准如下:
1.1分:摄取≤本底。
2.2分:摄取≤纵隔血池。
3.3分:纵隔血池<病灶摄取≤肝血池。
4.4分:摄取>肝血池(轻度)。
5.5分:摄取>肝血池(显著,SUVmax>2倍肝血池)或新发病灶。
6.X分:新发摄取异常,考虑与淋巴瘤无关。
其中,5PS评分为3分者,多数患者提示标准治疗下预后较好,特别是中期评估患者。但是,在某些降阶梯治疗的临床试验中,3分被认为治疗效果不佳,需要避免治疗不足。
第四部分:可测量病灶
最多6个显著的淋巴结/淋巴结融合肿块、结外病灶,且2个径线均易被测量。
1.淋巴结(nodes):淋巴结需按照区域划分;如果有纵隔及腹膜后淋巴结肿大,则应该包括这些病灶;可测淋巴结需长径>1.5cm。
2.非淋巴结病灶(non-nodal lesions):包括实体器官(如肝、脾、肾、肺等)、消化道、皮肤或触诊可及标注部分,可测结外病灶需长径>1.0cm。
第五部分:不可测量病灶
任何无法作为可测量/可评估的显著病灶均被认为不可测量病灶,包括:
1.任何淋巴结/淋巴结融合肿块、结外病灶,即所有未能被选择为显著的,或可测量的,或未达到可测量标准但依然认为是病灶的部分。
2.考虑为疾病受累但难以量化测量的,如胸腔积液、腹水、骨转移、软脑膜受累、腹部肿块病灶等。
3.其他未确诊需要影像学随访病灶。
第六部分:关于CR评判的特别说明
咽淋巴环以及结外病灶(extranodal sites)(如消化道、肝、骨髓)在评判CR时,FDG摄取可能高于纵隔池,但不应高于周围本底水平(例如骨髓因化疗或应用G-CSF代谢活性普遍升高)。

